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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高级法院枉法裁判案(法院恶性事件启示录一))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22-07-28 作者:正剑 浏览次数:1810344
 甘肃高级人民法院为了维护当地国企,而枉法裁判打压私企,枉法金额200多万。以李红,刘锦辉,李明亮
所谓的合议庭,对兰石集团和新睿工业自动化技术合同纠纷进行二审终审枉法裁判.
兰石集团是甘肃省属国企,甘肃新睿工业自动化是私营企业,刘锦辉是本案的主审法官,但在案件终了后,害怕当事人报复,
给当事人说是合议庭的意见,不是他本人的意见。而将案件枉法却是刘锦辉按照”上面“意思进行裁判的。1、
兰石集团抛出的主要证据是98万元虚假人工费被一审没有采纳的假证据。(二审庭审笔录中证实,该证据是虚假证据)而二
审指鹿为马以没有在合同里注明将双方工资都砍掉,但双方的三年产生的巨额研发人员工资,一方是真实的乙方是虚假的,一方是真实的,有真凭实据的,一方是虚构的,根本不存在的。更可恨的是9.8万元还判决让新睿公司承担。
这是兰石集团违法私下交易做假证据,86万元,塞入法院清的司法审计书,一审法院不予采信,二审法院枉法却把违法的
假证据作为证据。(二审庭审中,法庭主审法官明确兰石集团没有研发人员,实际也没有研发人员,却确认
兰石86万元研发人员工资)。认识到兰石集团研发人员工资理由不成立,却先确认兰石人员86万,再把双方
人员工资都易剔除,实际就等于违法剔别除新睿86万实际研发人员工资。甘肃高院在案件生效后,却以送法律为
由到兰石集团其真实意图不言而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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