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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最典型最触目惊心的国有企业侵害私营经济的枉法裁判案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6-12-18 浏览次数:108
      这是在控诉

国内最大的最典型的国有法人更换而不履行知识产权合同,为兰州新区树标,政府和企业、司法部门共同偏袒,而且利用司法培训体系搞串通最高院,枉法裁判案。本案技术项目样机已经评审合格,等待国家拿证就批量生产,因为国有法人为搬迁兰州新区突然非法停止项目合作致使技术方5年的花费总费用500多万(包括前期专利技术研发)全部投入给项目而付诸东流,该企业的行为使这个公司得不到伸张和救赎而无力支撑下去而解散,然而一二审法院因为对方是省属国有企业,在铁证下不追究对方违约责任,更甚的甘肃省高院,反而枉法裁判让技术方倒赔侵害方钱。公理在哪里?公正在哪里?。这个国有公司为兰州新区20132014年搬迁损害了180多家企业。平均每2天被法院传唤一次。然而都在省内得到不公正的司法判决。开发兰州新区就应该侵害其他法人的合法权益吗?,司法公正何时能正名!人民法院什么时候能够没有政府的影子!法律什么时候能体现公平公正!。

今天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执行这份错误的判决,而企业早在201311月项目被非法停止,经过向省国资委,省委书记王三运、省人大、省政法委、省高院、省高院纪检组、要求惩戒违法者和枉法判决者,而得不到伸张,公司无法支持长期的申诉过程无法支撑而解散。但申诉的路不会停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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