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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工商:网购申诉 三种不良习惯影响维权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3-03-08 来源:百步金地 作者:百步金地 浏览次数:74

3月7日,成都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公布了2012年全市消费申诉情况,其中,网络购物申诉569件,在服务类申诉量中排第四位。相关负责人指出,三种不良网购习惯对消费者维权效果会造成严重影响,必须高度警惕。

据介绍,一些网站故意使用冗长、复杂的会员协议或者商品介绍,如“商品只换不退”、“网站承担责任不超过商品价值”等条款,未认真阅读交易协议就轻率成交,是许多消费者容易出现的第一种不良习惯。第二是交易细节尚不清楚却忙着付款。一些网站利用拍摄角度和图片处理技术制造视觉陷阱,消费者收到后才发现网拍与实物有差距,维权却拿不出来有效证据。第三是收到货后长期不使用导致超过网站约定的退换货期限。

“建议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大宗商品、食品时,要在网站规定的退换货期限前试用或食用,同时注意理性消费。”成都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。

(责任编辑:GH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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